黑龙江:从“种田农民”到“土地股民”


发布时间:2007/7/20 15:10:43                                              信息来源:央视网

从“种田农民”到“土地的股民”,在收入不降反升的保障下,黑龙江的农民享受到财政资金入股、农民参与分红新机制的甜头。

在黑龙江安达市的保田村,丰桥农机合作社正在进行成立两年来的第一次增资扩股的签字仪式,这次将有135户符合条件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社。

农民刘丽江:两年都实验了,我都知道了,人家都得到甜了,我啥也没得到啊,这两年,我光肯这点地了,种完地光往那一待,出也出不去,所以今年我必须加入,不了不太落后了。

为什么当地农民这么踊跃,在签字的合同上记者看到,在保证土地的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以土地作为入股的本金,把土地经营权交给合作社,合作社同时必须保证农民每亩不低于210元的收入。

升平镇丰桥农机合作社总经理 罗富春:210块钱是这样的,合作社给农民的保底效益是150元,分红效益不低于30元,国家惠农政策给的政策性补贴30元钱.

210元的分红,按当地农民测算比自己种地多收入60元。而在合作社我们又看到了农民的另一笔收入,在国家投资到每个合作社的200万元中,有90%用于农机采购,而这些农机资本又全部量化给每个农户,作为农民入股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升平镇丰桥农机合作社总经理 罗富春:这种投资模式虽然投给了农村合作组织,但是投资的回报却分给了农民。

每年合作社的农民每年能够从国家股中可以分得的红利近1000元,而在黑龙江,农机合作社在国家财政的支持下已经发展到456个,使近20万户的种田农民成为土地的股民。

黑龙江省农发办常务主任:我们提出来农业开发资金要真正用到农民身上,更重要的是要在产业化发展上,参股经营上我们要把它连接在一起,从龙头到基地我们同时扶持,现在来看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