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棚户区改造中,为了让老百姓搬进新居后能够住得起,住得好,当地政府在住房和就业等方面做了很多细致安排。
记者在吉林省松原市一个住宅小区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孙兆林一家搬到这里一套60平方米的新房里,但他只买了其中40平方米面积。
孙兆林:那40平方米是自己的产权,20平方米是租的。
孙兆林一家从棚户区搬来新的小区,按人口应住60平方米标准,但一家人想尽办法都交不起这份钱。他们这种情况,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不在少数。
当地政府的处理则相当灵活,先替困难群众把超出的面积买下来,低价租给他们。等他们将来有钱了,随时可以再买回去。
孙兆林:(当时)根本没有想到,那你能想到有这样的好事吗。这个政策对老百姓是相当负责任的。
新房子住上了,紧接着还有新的问题。孙兆林一家主要靠儿媳刘丽华四处打零工的收入生活。要把这租的20平方米彻底买下来,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
当地政府为经济困难居民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并帮助他们找工作。刘丽华做了小区的保洁员,每月有了400块的固定收入。
刘丽华:解决了一个大问题,感觉到人活得精神了。
由于吉林省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措施灵活,切合实际,仅松原市原棚户区居民中就有近一千人解决了就业问题,五千多人完成了工作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