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更重视人体健康,把细微颗粒物PM2.5和臭氧纳入到日常的空气监测。新标准采取分期实施,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视频编辑:王青涛 文字编辑:冯思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