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残疾人就业条例(草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草案)》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会议决定,以上三个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指出,残疾人是全社会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字版开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扶持保护措施;坚持政府扶持和社会帮助相结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继续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和劳动保护;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为残疾人提供更加有效的就业援助和职业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条例的实施,将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