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分组讨论:七审物权法草案 彰显社会主义立法民主


发布时间:2007/3/14 20:55:43                                              信息来源:央视网

记者:现在许多人都买了房子,但是买房协议中明确写着房子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像这样大家关心的问题,物权法草案中给出了说法。对这部草案,委员们也有自己的说法。

民革、文艺界别的委员在讨论中认为,制定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宝建 委员 (民革):它(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关如何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滕矢初 委员(文艺):物权法草案经历了广泛的协商和论证,吸收了各方面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黄婉秋 委员(文艺):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七审物权法草案并在政协会议上进行民主协商可以看出,我国物权立法的过程,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过程。

对外友好、特邀界别的委员认为,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将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为人民的富裕、社会财富的积累、国家的富强提供法律基石。

王林森 委员(特邀):物权法草案正确处理对国有财产保护与对不同财产(权利)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

伍秋才 委员(特邀):物权法(将在)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一个基础性作用,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