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成员国日前就国际评级机构的限制性立法建议达成共识,并授权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与欧洲议会谈判,尽快通过该法案。欧盟委员会去年11月提出《对评级机构的立法建议》,目的是打破标普、穆迪、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全面垄断,促进评级分析方法的透明化,减少投资者对评级机构的过度依赖。建议还明确规定,投资者可以对评级机构有意或无意违反规则的行为提出民事诉讼。三大评级机构的赢利模式主要通过债券发行方付费及单个评级项目收费的方式实现。但这种经营模式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一直备受质疑。在艰难应对欧债危机之时,这些评级机构不断下调欧盟主权国家和银行评级究竟用意何在引起质疑。有专家建议,除了限制美国评级机构的负面干预之外,欧洲和亚洲也应该推出自己的评级机构和体系。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事务的委员巴尼耶指出,规范国际评级机构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欧盟需要更多的政治主权来规范评级机构。(视频编辑:金月展 文字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