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基地组织企业 学习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管理政策


发布时间:2026/11/2 14:52:14                                              信息来源:中国测量网

市场监管总局就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在名称内容高度相似场景下的立项、发布及效力衔接等问题作出官方答复。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导向、规范标准化工作,11月2日,青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基地组织基地内相关企业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与分类展开,明确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区别。同时,针对企业关注的“国标与团标能否并存”等疑问,重点研读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相关条件:即必须坚持需求导向和自愿原则、技术内容需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且社会团体需符合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

此次学习旨在帮助企业理清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之间的边界与衔接机制,有效避免企业在标准立项与编制过程中出现重复或冲突。通过政策宣贯,引导企业树立科学、严谨的标准化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合规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