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
清理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地方省、市、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党、行政机关,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