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6/8 2:31:43                                              信息来源:央视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字版开始)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各地可在确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具体的控制标准。(字版结束)各级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空调节能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识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加强对空调的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及时分析能耗状况,根据节能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采取加装变器等方式,积极实施空调节能改造。要改进空调的运行管理。

通知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使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