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等六部门今天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将集中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被盗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并对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以及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整治。
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