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由江河下游城市向上游林农进行生态补偿的新机制,用经济杠杆激活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生态建设要投入成本,而受益者也要为好的生态环境“买单”,从2003年开始,福建省选择10个水库进行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用水费提留对周边林农进行补偿,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现在试点区域的水质均达到二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
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站长 蔡文春:下游地区能够得到很好的优质的水资源,它必须向上游林农提供森林生态效益尤其是提供优质的水资源买单。
根据这一方案,下游城市以每年工业和生活的用水量为依据,按每吨水5分到1毛钱的标准,从财政中支出补偿资金,上缴省财政专户,统一标准对上游地区的林农进行补偿。加上配套资金,福建省今年可收取3亿多元的补偿金,平均每亩生态林可补偿7块钱。
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站长 蔡文春:除了留少部分也就是每亩留5毛钱作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防火等等的费用外,其他的6块5要直接落实到林农身上。
据了解,过去很多林农都愿意种商品林,而生态林由于不能采伐,无利可图,许多林农不愿意投入,疏于管理,现在有了补偿金的支持,林农开始争着和林业部门签订“生态林管护责任书”。上下游联动,补偿到个人的新机制让困扰福建多年的生态林可持续发展难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