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继前三批取消和调整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这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28项,主要涉及企业市场准入,资质等级评定,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品种确定,进出口资格审批、配额分配,以及对企业特定经营活动的审批等。
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有58项,分下放管理层级、改变实施部门、合并同类事项三种形式进行处理。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