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不够“借款”来凑?


发布时间:2012/12/23 6:30:16                                              信息来源:搜狐网

继广州的哥“老王”举报茶水费引发广泛关注后,广州出租车司机王国富、王国强兄弟上月26日又曝出“借款费”疑云。据“二王”称,兄弟俩2010年9月30日与蚬富公司签订出租车承包合同,承包期为五年。令他们不解的是,在签订合同时,该公司同时要求签一份“借款合同”,“要我们借给公司3万元”。“当时,公司要求一共要交4.4万元才能拿车”,王国强说,除承包合同规定的1万元合同保证金、4000元安全互助金之外,还有3万元“借款”。合同约定的钱的确该收,“可这3万元借款实际上是公司另外加收,相当于押金,不应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