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廉租住房制度 多渠道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难题


发布时间:2007/9/2 21:47:43                                              信息来源:央视网

根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部署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31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5%。

根据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预计到年底我国农村低保对象将扩大到3000万人左右。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农村处处长 高华俊

各地确定低保标准主要考虑:一是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二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三是当地物价水平。农村低保起码应该保证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绝对贫困线。

近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公布,我国住房保障范畴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重点就是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其中: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全国656个城市中,有近90%、586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