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签署第六十八号、六十九号、七十号、七十一号、七十二号和七十三号主席令。
第六十八号主席令说,反垄断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号主席令说,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号主席令说,就业促进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一号主席令说,动物防疫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二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三号主席令说,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的决定,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任命马()(女)为监察部部长。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