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解放军在政治工作中,始终遵循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原则。它是人民解放军处理官兵关系、军队与人民群众关系和对敌斗争的基本准则。早在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提出,废除旧军队的管理制度和带兵方法,确立人民军队新型的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和正确处理敌军俘虏的政策,从而奠定了政治工作三大原则的思想理论基础。1937年9月29日,毛泽东在发表《国共合作成立后的迫切任务》一文中首次将官兵一致、军民一致作为革命军队建设和政治工作建设的原则提出来,同年10月25日,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他说:“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三个: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第三、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原则。”这三大原则成为人民军队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政治基础。
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的一个根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