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立功创模运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早在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各部队就广泛开展了创建模范党支部、模范连和以战斗、生产、做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英雄模范评选活动。
解放战争时期,华中野战军第1师2团在苏中李堡战斗中,提出了“把功劳记在功劳簿上”的口号。此后,立功运动在华中野战军和鲁南军区中蓬勃开展起来。
1946年11月和1947年2月,延安《解放日报》先后发表短评和社论,称赞立功运动“是人民自卫战争中的一个创举”。“为人民立功”的群众性运动相继在各解放区部队中开展起来,先后涌现出了“临汾旅”、“塔山英雄团”等英雄集体和董存瑞、郅顺义等大批战斗英雄和模范。
1950年9月,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350名战斗英雄、工作模范代表和60名劳动模范代表出席了会议。
为人民立功劳,做人民的功臣是革命战士的最大光荣,是对人民的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