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西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 “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此次查处的领导干部共涉及临汾市的洪洞县、乡宁县、襄汾县等2个市8个县(市),共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的30人,开除党籍3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24人,降级19人。其中给予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副书记职务和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副县长王振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另外,临汾、运城两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等6个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局长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山西省委常委 纪委书记 金道铭:暴露出一部分干部作风不正和不负责任的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的态度是有腐败问题,就查腐败问题,有失职渎职问题,就查失职渎职问题。目前查处的这90几名干部当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失职问题,也有一部分是渎职问题。
今年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黑砖窑虐工案,解救出31名民工,其中有部分童工。此案经暴光后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