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我国一些湖泊相继爆发蓝藻,湖泊水质污染加重的情况,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出台措施加大湖泊污染治理力度,让湖泊休养生息。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提出:今年年底前,重点湖泊流域内所有城市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得低于0.8元/吨,以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重点湖泊流域,禁止销售、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所有重点湖泊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种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所有湖泊现有围网养殖面积一律不得再扩大,2008年底前,太湖、巢湖、滇池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鱼塘养鱼。
根据最新监测,太湖和滇池水质为劣V类,巢湖为V类,氮、磷物质含量不断上升,湖泊富营养化状态接近饱和,并且呈加重趋势。由于污染及过渡开发,目前我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在消亡,建国50年来已经减少了约1000个内陆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