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个别地方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重叠等问题,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出通知明确规定,投资人申请煤炭的探矿权,必须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实施方案。凡煤层气资源可以利用的,应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进行开发。
针对一些企业借勘查开采煤层气之名对煤炭资源“跑马圈地”的现象,国土资源部强调煤层气矿业权人不能直接进行煤炭开采。经勘查,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或经地面抽采后煤层气含量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区域,煤层气矿业权人应当及时办理煤层气矿业权区块的注销手续,严格禁止“以气圈煤”。
煤层气俗称煤矿瓦斯,我国煤层气资源量超过36万亿立方米,约合450亿吨标准煤,但目前抽采率不足15%,不仅资源浪费严重,而且影响到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