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了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本市今年将从32个要点入手为区县政府排名。据了解,这是本市自去年6月成为考核政府绩效的试点地区以来,第二次出台相关意见。去年10月中旬,市政府对外公布《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详细地部署了政府绩效管理的工作要点,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对区县政府施行绩效管理,从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4个方面分32项要点评价政府工作。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当前试点工作实际,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并非大而全,个别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纳入。本市将做好绩效考核的协调工作,使年度绩效任务指标与地区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党委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等相衔接,今年年底,将统一组织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对各区县政府相关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评价。>>链接如何评价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包括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4个方面,共有10个评价维度、22个评价层面,分32项评价要点。战略绩效设置了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绿色生态4个维度;行政效能设置了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高效行政3个维度。